邯郸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本专题将为您介绍邯郸劳动仲裁申请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 办事指南
  • 服务网点
我要办理: 劳动仲裁申请指南

办理条件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办理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诉人是员工的,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办理流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7、不服裁决起诉

办理地址

当事人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劳动仲裁委员会组成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制。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总的受理处理时间一般不超过4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按百分比收费

点击查看: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费收费标准

 

服务网点 更多服务网点>>>

邯郸市广平县人民法院

电话:0310-12368

地址:广平县广安西路与青莲街交叉口西北侧60米

上班时间:08:30-12:00 13:30-17:30 节假日除外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电话:0310-8902800

地址:肥乡区建安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北110米

上班时间:08:30-12:00 13:30-17:30 节假日除外

邯郸市曲周县人民法院

电话:0310-12368

地址:曲周县公仆路21号

上班时间:08:30-12:00 13:30-17:30 节假日除外

邯郸市临漳县人民法院

电话:0310-12368

地址:临漳县朱雀大道与启夏南大街交叉口西北侧350米

上班时间:08:30-12:00 13:30-17:30 节假日除外

邯郸市馆陶县人民法院

电话:0310-12368

地址:馆陶县英才路与金凤街交叉口东120米路北

上班时间:08:30-12:00 13:30-17:30 节假日除外

邯郸市鸡泽县人民法院

电话:0310-12368

地址:鸡泽县正义路3号

上班时间:08:30-12:00 13:30-17:30 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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