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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人信用根据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A为最高,D为最低。),纳税信用评级越靠前,企业享受便利就越多。
这5个级别是怎么评出来的呢?具体如下
1、纳税信用评价有两种评价方式
(1)年度评价指标得分方式,采取扣分方法
a.经常性与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温馨提示:2020年起,一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相关检查从100分起评,调整为只要在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相关检查的,即可从100分起评。)
b.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缺失的,从90分起评。
(2)直接判级方式,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含义:在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纳税评估,大企业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税务稽查出具的决定(结论)文书的记录
2、纳税信用评分依据是啥?
税务机关会从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
评价方式和依据都明白后,看看5个等级是怎么分出来的
A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
B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
M级:新设立企业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
C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
D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直接判级确定
温馨提示:税务机关每年四月确定上一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纳税人如果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符合申请,税务机关将在四月份确定评价结果时,一并审核调整,在纳税信用评价后,纳税人还对结果有异议的,还可以再当年年底前提出复评申请,税务机关再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并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复评信息或者提供复评结果的自我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