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一、申请范围
在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主城四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或就业的家庭。
二、申请条件
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交申请(每个家庭只允许委托1人申请),单身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主城四区实际居住或就业。
2、申请家庭成员未租住公有住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且在主城四区内无自有住房(含合同备案商品住房);其中具有主城四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在主城四区内自有住房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
3、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方式及操作流程
本次保租房申请统一通过“冀时办”APP线上进行申请。申请人须下载安装“冀时办”APP并实名注册,在首页定位于“邯郸市”,点击“更多”→社会保障→邯郸保租房→资格申请
正确选择受理街道、乡镇,按提示如实填报本家庭及所有家庭成员的相关申请信息,并清晰拍照上传规定的材料。不具备自主线上申请能力的,可由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协助线上申请。
注意事项
申请人通过“冀时办”APP申请资格时,必须认真阅读《邯郸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诚信承诺及授权查询书》,并点击末端“郑重承诺 同意核查”按钮,视同对相关内容予以签署并承诺、授权,否则将无法提交资格申请。
申请人务必填报正常使用的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有共同申请人的可提供备用联系方式),便于需要时及时联系。
四、申请路径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家庭实际情况按以下方式选择受理的街道、乡镇:
1、在主城四区居住的,按户籍或居住地申请
具有主城四区户籍的,须向户籍地申请;非主城四区户籍的,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须向其载明的居住地址所在地申请,未办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向实际租赁房屋所在地申请。
2、在主城四区就业但未在主城四区居住
向务工单位所在地申请(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地与实际务工地址不一致的,按单位注册地申请)。
五、申请材料
申请主城四区政府产权保租房,须拍照上传下列材料(单张图片、照片应不大于5M,且保证图像清晰可辨):
1、身份材料
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材料。
2、居住材料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主页及户口页(集体户口的,无需提供户口簿主页);申请人持有的主城四区有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暂未办理居住证(含目前仅办理居住登记凭证)的主城八区以外户籍家庭(主城八区指主城四区及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冀南新区),申请人应承诺:实物配租后一年内办结居住证,否则无条件退出保障。
3、婚姻状况材料
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4、享受优惠、支持政策材料
退役军人证书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书、市级或主城四区区级人才主管部门发放的英才卡等享受优惠、支持政策的材料。如未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享受优惠、支持政策。
5、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重点注意)
1、离异家庭应同时上传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应上传法院离婚判决(调解)书。
2、对持有主城四区有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应填写证号或编号并同时上传证件材料。
3、对享受优惠、支持政策的,应勾选“享受优惠、支持政策群体”中适用类别并同时上传经有关部门备案确认的相应证件材料。
未按上述规定操作的,无法提交申请。
六、房源情况及保障方式
目前市本级可投用房源共约3000套,其中丛台区40个小区约1000套,复兴区27个小区约1260套,邯山区31个小区约470套,经开区7个小区约270套。单套建筑面积45—60m2为主。
按照邯郸市保租房政策,取得资格但未实物配租的家庭不发租赁补贴。
七、申请时间、房源分配
本次申请于2026年5月29日上午9:00:00正式开始(该时间节点之前测试阶段的申请信息一律无效)。
当申请家庭数量达到房源数量配置上限时,“冀时办”APP暂停资格申请,并弹窗“暂停受理温馨提示”。
经审核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按提交有效申请的时间顺序(系统时间记录精确到秒)组织选房。如果出现若干家庭同一秒提交申请的情况,通过抽签或摇号等方式确定先后次序。具体选房时间由工作人员另行电话通知。
注意事项
申请家庭因选择受理街道、乡镇错误,或因资料缺失、填报错误等原因,导致申请被终止或驳回后重新申请的,按照最终提交有效申请时间确定其选房顺序。
根据相关政策,享受保租房优先配租支持政策的退役军人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引进人才等统一列为优先序列,按提交有效申请的时间顺序组织选房。
放弃选房的,不予保留资格。后续开启申请渠道后,需要重新申请并取得资格方可参与后续选房。
后续如有可分配房源,申请再次开启,请随时关注。
八、租金标准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主城四区政府产权保租房按照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价格的90%收取租金。四区内各区域政府产权保租房租金标准具体如下(如遇政策性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
1、一类区域(陵西大街以东、联纺路以南、滏东大街以西、陵园路以北)
11.31元/m2/月
2、二类区域((1)铁西大街以东、北仓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学院路以北,除去一类以外的区域;(2)东环路以东、联纺路以南、京珠高速公路以西、人民路以北的区域)
10.54元/m2/月
3、三类区域(百家大街以东、北环路以南、京珠高速公路以西、支漳河以北,除去1、2类以外的区域)
8.10元/m2/月
4、四类区域(1、2、3类以外的区域)
6.43元/m2/月
租金不考虑层次、朝向,统一按照此标准执行
租金计算方法:月租金金额=承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