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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问题
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设置低价陷阱、未如实告知行程费用等行为;严禁未经游客同意擅自转包游客、通过“百推”模式非法揽客、以户外俱乐部等名义变相经营旅行社业务;规范旅游合同签订,杜绝“阴阳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严查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管理混乱等问题;坚决整治“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以及以免费游为诱饵诱导、强迫老年人高价购物和养老诈骗行为。
(二)整治导游违法违规执业问题
严厉查处未取得导游证执业、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行为;整治执业过程中不佩戴证件、不规范服务、私自兜售商品、辱骂游客、甩团滞留等问题;坚决打击欺骗、胁迫游客消费,与经营者串通获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旅游消费环境突出问题
提升景区及乡村旅游服务质量,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规范景区及周边餐饮、住宿、购物、停车场经营秩序,严查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节假日乱涨价、缺斤短两等行为;强化食品经营监管,整治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销售过期及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
(四)整治涉旅投诉处置不力问题
重点整治涉旅场所未按规定公示投诉电话、投诉电话无人接听、处置反馈不及时、消费维权服务站无人值守、推诿塞责等问题,健全快速响应、闭环处置机制。
(五)整治涉旅领域安全隐患问题
加强旅游客运车辆监管,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旅行社未落实“五不租”制度等问题;强化景区特种设备监管,确保检验合格、人员持证上岗;全面排查整治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等安全隐患。
二、投诉举报方式
广大市民、游客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以下渠道投诉举报:
1、武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举报电话:0310-5553516
2、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三、有关要求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真实有效证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相关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签订规范旅游合同,警惕“不合理低价游”陷阱;出行期间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遇到消费纠纷保持理性,妥善保存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