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一、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
1、不在永年区政府官网公开收费标准清单;
2、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主体及人员不合法;
3、提高标准、扩大范围,不执行取停免减等降费政策;
4、不执行公示制度、不明码标价,不出具收费票据;
5、部门、组织利用影响力收费、变相收费;
6、违规下达收费任务,将收费与工资、奖惩及绩效考核挂钩的。
(二)乱罚款问题
1、不在永年区政府官网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公开行政处罚主体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包容免罚清单的;
2、罚款主体及执法人员不合法;
3、执法权限和程序不合法;
4、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
5、不执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柔性执法制度以罚代管的;
6、违规下达罚款任务,将罚款与工资、奖惩及绩效考核挂钩的。
(三)乱检查问题
1、不在永年区政府官网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公开行政检查主体清单、行政检查人员清单、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及依据、行政检查标准清单、检查文书的;
2、行政检查主体及人员不合法;
3、检查标准和检查程序不合规;
4、多头检查、变相检查;
5、擅自提高要求或增设条件;
6、不使用“邯郸执法”平台扫码入企检查的;
7、超过“入企检查频次公示牌”规定的频次开展日常检查的;
8、专项检查计划不履行审批备案手续,擅自部署和开展专项检查的;
9、不按照“综合查一次”要求随意入企检查的。
10、违反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四)乱查封问题
1、不在永年区政府官网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公开行政强制主体清单、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行政查封主体清单、行政查封事项清单的;
2、查封主体不合法;
3、违反法定程序或期限;
4、超出合理范围和额度;
5、违规异地查封、变相查封。
(五)行政许可不规范问题
1、不在永年区政府官网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
2、变相增设许可门槛,违规提高标准;
3、未落实“邯郸办事不用跑”改革要求;
4、不作为、慢作为。
(六)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
1、违规超出执法地域范围;
2、采取“远洋捕捞”式执法,变相创设管辖权;
3、未经审批备案、执法协作等法定程序擅自跨区域执法;
4、采取“钓鱼”式趋利性执法;
5、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以罚增收、小过重罚;
6、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以罚代管。
(七)执法乱作为、不作为
1、勾结“黄牛”或中介组织不当牟利;
2、长期不履职、不监管;
3、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八)其他违法违纪行政执法行为
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乱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明确的八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反映问题线索时应注明问题发生时间、涉及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问题内容、有效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问题线索及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问题线索或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问题线索提供方式
受理电话:0310-6633550(工作时间),电子邮箱duchake6633550@126.com
欢迎广大群众企业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让我们一起携手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