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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推荐、诱导甚至逼迫学生参加线上或线下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严禁违规使用学校资源如场地、设施、器材等进行有偿补课。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学生家长严格监督,及时举报。教体局将开展明查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据《邯郸市在职教师有
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学校及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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