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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政策优化
1、取消部分申请限制
本次保租房申请条件大幅放宽,取消了主城四区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机动车辆及企业法人股东等多项限制
2、最新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市辖各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年区、肥乡区、峰峰矿区、冀南新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四区居住证。
(2)申请人家庭成员未租住公有住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且在主城四区内无自有房产(含主城四区范围内合同备案房产)。
(3)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4)申请人与四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自申请之日前在用人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申请时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单身申请人须年满 18 周岁(并且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方式
申请政府产权保租房,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保租房,只允许委托1人申请),通过线下方式,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地与实际工作地址不一致的,按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地进行申请。
所需材料包括申请表(可在受理窗口领取或市住建局官网下载)
1、《邯郸市四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可在受理窗口领取或在市住建局官网→保障中心→《邯郸市主城四区政府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保租房)申请受理公告》末端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2、按规定签署的《诚信承诺书》和《授权查询书》。
3、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页;特殊情况,诚信填报。
4、户籍(居住)证明:市辖各区户口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主页及户口页,非市辖各区户口(市辖各区以外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主页及户口页、有效居住证。申请人是集体户口的,无需提供户口簿主页。
5、劳动聘用合同: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若无劳动聘用合同,需提供工作单位《无劳动聘用合同证明》。
6、申请之日前3个月(含)以上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所有资料需提交一式两份。申请人需确保工作单位与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一致,如实填报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保租房租金政策
本次申请家庭经审核通过后,将列为第二批房源分配对象,采取公开摇号排序、依次自主选房的实物配租方式。保租房租金按同地段市场租金90%收取,分四类区域定价,从6.43元/㎡/月至11.31元/㎡/月不等,租金不区分层次和朝向。全市共筹集3800套房源,分布在39个小区,单套建筑面积以45-60平方米为主。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3271082、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3271082
1、丛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3117883,丛台区各街道级住房保障部门如下
丛台东街道3135092、丛台西街道3136421、兼庄乡8130715、四季青街道6262811、联纺东街道3166321、联纺西街道5905989、光明桥街道8637790、东柳街道3191052、黄粱梦镇7160021、柳林桥街道3118377、苏曹乡7116128、三陵乡7190684、南吕固乡7150616、中华街道(含原和平街道)3128667、人民路街道3120604
2、邯山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3128470,邯山区各街道级住房保障部门如下
农林路街道8603350、代召乡8171363、河沙镇镇8155814、滏东街道(含原兴华街道)13103108149、罗城头街道4902427、火磨街道3120886、盛和路街道3168619、光明路街道2058609、北张庄镇5508311、渚河路街道3015042、贸西街道8603353、南堡乡2753285、陵园路街道3215220、贸东街道5272287、浴新南街道6025460、工业园区19080609956
3、复兴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4045606,复兴区各街道级住房保障部门如下
石化街道3148100、户村镇4135658、庞村街道4032266、二六七二街道3062672、彭家寨乡3148931、化林路街道3148843、胜利桥街道3148726、百家村街道3148840、铁路大院街道3148846、康庄乡4165561、西苑街道4189980、华冶公司6267608、五矿集团6286187
4、武安市驻邯国有企业管理服务中心3715595
5、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8066872,经开区各街道级住房保障部门如下
尚璧镇15532080067、南沿村镇6602275、小西堡乡6978598、姚寨乡(含农业园区)696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