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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本次主城四区保租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主城四区政府产权保租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辖各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年区、肥乡区、峰峰矿区、冀南新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四区居住证。
2、申请人家庭成员未租住公有住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且在主城四区内无自有房产(含主城四区范围内合同备案房产)。
3、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4、申请人与四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自申请之日前在用人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申请时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单身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并且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特别提示
与2025年度主城四区公租房保障准入条件相比,本次保租房申请条件取消了“主城四区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机动车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企业法人、股东、注册个体工商户”等多方面的限制。
问题二、怎么申请保租房?
申请政府产权保租房,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保租房,只允许委托1人申请),通过线下方式,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地与实际工作地址不一致的,按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地进行申请。
问题三、申请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按照邯保租〔2022〕2号文件规定和资格审核工作需要,申请主城四区政府产权保租房,须提供下列资料:
1、《邯郸市四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可在受理窗口领取或在市住建局官网→保障中心→《邯郸市主城四区政府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保租房)申请受理公告》末端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2、按规定签署的《诚信承诺书》和《授权查询书》。
3、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页;特殊情况,诚信填报。
4、户籍(居住)证明:市辖各区户口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主页及户口页,非市辖各区户口(市辖各区以外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主页及户口页、有效居住证。申请人是集体户口的,无需提供户口簿主页。
5、劳动聘用合同: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若无劳动聘用合同,需提供工作单位《无劳动聘用合同证明》。
6、申请之日前3个月(含)以上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7、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问题四、申请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必须如实填写本家庭、所有家庭成员的相关申请信息,按规定签署诚信承诺书和授权查询书。
2、工作单位(以劳动聘用合同为准)必须与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一致。
3、申请家庭取得资格后仍需正常缴纳养老保险。
4、所有申请资料均需提交一式两份。
特别提示
请申请人务必填报正常使用的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有共同申请人的可提供备用联系方式),并请保持联系畅通,及时接听电话,便于提交申请之后有关工作的联系或通知。
问题五、取得资格后的保障方式有哪些?房源怎么分配?
取得保租房保障资格后,根据房源情况实施实物配租保障或者实行轮候(轮候期间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政府产权保租房采取公开摇号排序、按摇号排序依次自主选房方式进行实物配租。
问题六、政府产权保租房的租金是什么标准?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四区政府产权保租房按照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价格的90%收取租金。四区内各区域政府产权保租房租金标准具体如下(如遇政策性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
1、一类区域(陵西大街以东、联纺路以南、滏东大街以西、陵园路以北),11.31元/平方米/月;
2、二类区域(1.铁西大街以东、北仓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学院路以北,除去一类以外的区域;2.东环路以东、联纺路以南、京珠高速公路以西、人民路以北的区域),10.54元/平方米/月;
3、三类区域(百家大街以东、北环路以南、京珠高速公路以西、支漳河以北,除去一、二类以外的区域),8.10元/平方米/月;
4、四类区域(一、二、三类以外的区域),6.43元/平方米/月。
备注:租金不考虑层次、朝向,统一按照此标准执行。租金计算方法:月租金金额=承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
问题七、申请受理起止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本次申请受理于2025年10月17日开始。申请人在正常工作时间可以随时到相应街道办、乡镇政府住房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暂停受理公告发布后,将暂停受理。
问题八、本次主城四区保租房的申请范围包括哪些区?
近年的住房保障实际工作中,我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主城四区)划归市本级管理,因此本次申请范围限定于在主城四区。本次拟分配的房源均为市本级筹集、在主城四区范围的政府产权保障房房源。
问题九、房源分配是怎么计划的?
为加快分配节奏,按提交申请时间为节点划分房源分配批次(大致每30-45天为一个批次)。
1、2025年12月15日及以前提交申请、经审核取得保障资格的,连同第三批试点合格家庭列为第一批房源分配对象;
2、2025年12月16日到2026年1月31日提交申请、经审核取得保障资格的,列为第二批房源分配对象;
3、2026年2月1日到3月15日提交申请、经审核取得保障资格的,列为第三批房源分配对象;随后依此类推。
根据房源分配情况,前一批次房源不足、出现轮候时,暂停申请受理并发布暂停受理公告。
十、受理咨询电话
1、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3271082;
2、丛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3117883;丛台区各街道级住房保障部门如下
(1)丛台东街道3135092
(2)丛台西街道3136421
(3)兼庄乡8130715
(4)四季青街道6262811
(5)联纺东街道3166321
(6)联纺西街道5905989
(7)光明桥街道8637790
(8)东柳街道3191052
(9)黄粱梦镇7160021
(10)柳林桥街道3118377
(11)苏曹乡7116128
(12)三陵乡7190684
(13)南吕固乡7150616
(14)中华街道(含原和平街道)3128667
(15)人民路街道3120604
3、邯山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3128470,邯山区各街道级住房保障部门如下
(1)农林路街道8603350
(2)代召乡8171363
(3)河沙镇镇8155814
(4)滏东街道(含原兴华街道)13103108149
(5)罗城头街道4902427
(6)火磨街道3120886
(7)盛和路街道3168619
(8)光明路街道2058609
(9)北张庄镇5508311
(10)渚河路街道3015042
(11)贸西街道8603353
(12)南堡乡2753285
(13)陵园路街道3215220
(14)贸东街道5272287
(15)浴新南街道6025460
(16)工业园区19080609956。
(17)复兴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4045606;
4、复兴区各街道级住房保障部门如下
(1)石化街道3148100
(2)户村镇4135658
(3)庞村街道4032266
(4)二六七二街道3062672
(5)彭家寨乡3148931
(6)化林路街道3148843
(7)胜利桥街道3148726
(8)百家村街道3148840
(9)铁路大院街道3148846
(10)康庄乡4165561
(11)西苑街道4189980
(12)华冶公司6267608
(13)五矿集团6286187
(14)武安市驻邯国有企业管理服务中心3715595。
5、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8066872,经开区各街道级住房保障部门如下
(1)尚璧镇15532080067
(2)南沿村镇6602275
(3)小西堡乡6978598
(4)姚寨乡(含农业园区)696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