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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届区委第十七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公安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现场巡察时间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区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
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区委第一巡察组设如下联系方式:
一、值班电话
15631019727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其他时间只接收短信)
二、电子邮箱
ynqwxclj@163.com
三、联系信箱“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系信箱”
1、公安局机关办公楼门口
2、公安局大门进出口
3、公安局户政大厅
四、巡察受理信访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可直接扫码反映问题)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同时,对区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监督邮箱:ynqwxc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