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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因病、因残等原因造成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568元的可申报。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10月15日
二、申报相对困难职工及意外致困职工家庭类别
(一)相对困难职工
是指其申请前12个月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月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84元)2倍的职工家庭。
(二)意外致困职工
是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84元)2. 5倍的职工家庭。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不列入相对困难职工和意外致困职工范围:
1、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留学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
(1)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
(2)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3)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三、职工家庭状况核算指标
(一)职工家庭总人口
家庭总人口原则上以户籍为单位且常年共同生活的人口计算,或虽不在同一户籍但具有赡养、扶养、抚养或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口计算。
(二)职工家庭收入
是指家庭在其申请前12个月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以及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按最低工资标准核算收入)
(三)职工家庭刚性支出
是指家庭在其申请前12个月内因病、因残、因学、租房和其他可纳入家庭刚性支出范围的支出费用总和(需提供相关正规票据)。
1、因病费用
2、因残费用
3、因学费用
4、住房费用
5、多重支出费用
6、其他可以纳入家庭刚性支出的情形
7、扣减就业成本原则上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参照指标,已实现就业的,可按其就业收入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30%扣减就业成本;就业不稳定的,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核算其就业收入,并相应扣减20%-30%就业成本;残疾人就业收入,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扣减就业成本。
四、困难职工建档流程
1、申请
职工认为符合困难职工认定条件的,可自愿向所在单位的基层工会提交书面申请;职工自己申请有困难或未提出申请的,但经基层工会走访认为其符合困难职工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帮助其申请申报。职工需提供困难职工申请书、授权书(声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致困证明等资料;所在单位提供职工工资收入证明等材料。
2、调查
基层工会受理申请材料后,应派2名(含)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健康状况、致困原因、家庭生活情况等进行认真核查,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3、评议
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申请材料、家庭收入和入户调查等情况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后,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致困原因、家庭人口、房产、车辆信息等情况。公示期满,确无异议的,报市工会。
4、审核
市工会应对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最后报邯郸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认定。
五、申报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必须手写);
2、填写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公示、民主评议会议记录等;
3、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簿上所有人复印件;
5、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需开共同居住证明、结婚证复印件;
6、农村居住的需开有无收入证明(包括是否大面积承包土地、规模养殖等);
7、有低保的附低保证复印件;
8、所有收入的银行流水(包括低保收入、退休工资);
9、劳动合同复印件;
10、有残疾的附残疾证复印件;
11、大病诊断书、病例、医保报销完后的正式票据;(2024年9月8日-2025年10月15日的票据)
12、子女上学支出的正式票据;
1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14、有无工商登记证明(家庭成员年满18周岁都需要开);
15、有无住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