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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十二届县委将对全县国有企业开展专项巡察,现场巡察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至10月15日。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设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联系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县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巡察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
同时设置“码上巡”(扫描二维码,无需加好友,可直接匿名反映问题)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监督电话:0310-2350611、0310-2322163
监督邮箱:zgcxxwxc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