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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峰峰矿区开发30个临时公益性岗位,用于招聘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一、岗位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岗位设置
峰峰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人
峰峰矿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6人
峰峰矿区社会保障中心:8人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11人
(注:此次招聘岗位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劳动保障协管员,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期满后个人自主择业。)
三、招聘对象
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
四、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
2、未进行就业登记、无社保记录;
3、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未在企业担任股东、监事、理事、董事等职务;
4、峰峰矿区户籍或长期在峰峰矿区居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察的方式确定聘用人员,报名人员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现象,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适合工作需要。
五、相关待遇
在岗期间,岗位补贴按峰峰矿区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执行,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及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小2寸彩色照片4张,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报名地点:峰峰矿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专区综合服务7窗口。
3、联系电话:0310-5182210、518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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