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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8月10日。
二、征集范围及条件
在我区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感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优先考虑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用人单位和本地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具体条件如下:
1、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无失信和违法记录;
2、提供见习岗位数量不高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的30%;
3、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
4、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见习指导员,所提供的见习岗位办公地点需在申请的行政区域内;
5、能够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见习期满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留用见习人员(事业单位除外);
7、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职业防护设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三、申报流程
1、线上申请
单位使用CA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http://110.249.254.140:25688/sythwssb/或http://222.222.31.183:25688/sythwssb/)业务办理—就业创业—见习单位申请,进行信息填报并提交经办(申请年度为2025年)。
2、线下审核
线上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线下审核。人社部门将对线上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等进行审核。
3、公布
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集中在“肥乡人社”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线下审核需提交材料
1、《邯郸市肥乡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1);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附件2);
5、就业登记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办公场地租赁或自有房屋、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对见习单位的补贴政策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3-12个月,失业青年见习期限3-6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金额(我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0元),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邯财社〔2019〕11号)要求,基本生活费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见习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其他单位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不足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
六、线下审核地点
肥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6室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0-8658019
附件1:邯郸市肥乡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
附件2: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
附件1、附件2请登录邮箱hdfxjyj@126.com,密码:03108658016,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