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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市区新增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点位及采集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广泰街(人民路至和平路)路段
中华北大街邯郸市第二中学门前路段
人民路新世纪商厦南门路段
联纺路高铁站北门路段
丛台路高铁站南门路段
陵园路与浴新大街交叉口
上述路段抓拍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上述内容公示5日后启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提升我市城市形象、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