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一、岗位征集时间
6月27日起至7月18日
二、岗位征集条件
在邱县县域内的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具体条件如下:
(一)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无失信和违法记录;
(二)提供见习岗位数量不高于本单位在职人数的30%;
(三)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
(四)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见习指导员,所提供的见习岗位办公地点需在邱县区域内;
(五)能够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见习期满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留用见习人员(事业单位除外);
(七)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职业防护设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三、岗位征集程序
(一)征集方式
线上办理,线下审核。
(二)线上办理
单位使用CA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http://110.249.254.140:25688/sythwssb/或http://222.222.31.183:25688/sythwssb/)业务办理—就业创业—见习单位申请,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经办(申请年度为2025年,用人单位经办机构选择“邯郸市邱县”)。
(三)线下审核材料
1、《2025年邱县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1);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证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5、《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线下审核领取);
6、就业登记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7、办公场地租赁或自有房屋、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
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四)公布见习岗位
县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合格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为见习单位,并通过邱县零工市场微信公众号、邱县人力资源网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日常管理
见习单位要制定管理制度及考核奖惩办法,指定在职职工专人负责见习管理、日常考勤和补贴申报等工作,每月及时上报人员增减情况,并建立管理台账、资金申报台账档案。
四、待遇及补贴申请程序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3-12个月,失业青年见习期限3-6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以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金额,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基本生活费,并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补贴标准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见习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负责对见习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担任企业投资人、监事或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为财政供养人、是否为全日制各类学校在校生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终止见习,书面报送人社部门,并退回违规领取的就业补助资金。
六、线下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邱县市民中心西大厅一楼北侧县就业服务中心104室
咨询电话:1383103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