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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范围
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乱收费问题
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政策,无依据或未按程序、范围、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票据,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二)乱罚款问题
擅自设立罚没项目或提高罚款标准,滥用自由裁量权或依据不充分随意罚款,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行使执法权罚款,不按规范执法程序罚款,罚款不按照规定出具票据及其他乱罚款行为。
(三)乱检查问题
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多级检查,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等问题。
(四)乱查封问题
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
(五)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
违规超出执法地域范围;未经审批备案、执法协作等法定程序擅自跨区域执法;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以罚增收、小过重罚;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以罚代管。
(六)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行为
未出台统一的执法标准或出台的执法标准不完善、不合理、不符合实际;不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对企业区别对待。
(七)其他违法违纪行政执法行为
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乱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
二、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一)投诉举报电话:0310-8566085
(二)电子邮箱: fxqzfjd@163.com
(三)邮寄信件:将问题线索及书面证据材料邮寄至肥乡区吉安路与井堂街交叉口东行50米路北肥乡区司法局,邮编:057550,信封请注明“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明确的七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征集范围。
(二)反映问题线索时应注明问题发生时间、涉及的执法单位、问题内容、有效联系方式、是否需要个人信息保密等,以便及时沟通联系,线索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予以保障。
(三)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问题线索或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对每一条问题线索进行严肃核查、高效处理,并严格保护线索提供者的合法权益。
期待广大企业群众积极行动,踊跃提供线索,让我们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共同推动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为肥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