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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邯郸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邯郸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1、租住商品房
(1)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本人和配偶的无房证明(有效期3个月)。在市主城区提取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市不动产部门无房证明已包含开发区,无需开发区再出具);在县(市、区)提取的,由县(市、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
(2)婚姻状况证明
2、租住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1)与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赁合同;
(2)缴纳房租的收据;
(3)婚姻状况证明
三、邯郸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租住商品房
(1)无房职工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按两次提取间隔月数,对日计算。
(2)主城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开区、冀南新区)的无房职工每月最高可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年度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14400元。
(3)主城区以外的无房职工,每月最高可提取金额不超过800元,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年度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96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额度减半执行。
(4)职工距上次租房提取间隔超过12个月或首次按照租房提取,可按照年度提取额度进行提取;如距上次提取时间不足12个月,则按照间隔月数*每月可提取金额计算提取额度。
2、租住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房租收据上显示的租金金额(提取到百元位)(提取到百元位)。
四、租房提取网上提取办理流程
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如下:
1、登录“邯郸公积金”APP,选择“提取业务”-“租房提取”。
2、输入“收款银行”和“收款账号”。
3、点击“提交”,完成提取申请。
资金实时到账,无需到服务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