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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住房公积金缓缴指南

发布时间:20年11月01日          作者:拾掇拾掇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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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邯郸住房公积金缓缴指南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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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可以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

  办理流程

  1、缓缴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缓缴申报表》。

  2、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形成文件。

  3、填制《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缓缴申报表》并持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送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手续:

  1、初审。业务人员根据《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单位报送的住房公积金缓交手续进行初审。

  初审内容:

  (1)相关资料是否提供完整。

  (2)是否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提供的文件。

  (3)申请缓缴期限是否为一年。

  2、复审。业务主管人员对初审内容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查意见。

  3、审批。中心主任对该项业务进行审批。

  审批同意后的业务资料,由业务人员传递给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并建立业务档案。

  单位持审批后的《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缓缴申报表》到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大厅办理缓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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