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导语: 办理条件
个人饲养犬只
(一)本市常住人口或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
(二)有固定居所且独户居住的;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
(一)单位及其负责人具有合法身份;
(二)有看护财物、展览、表演等正当用途;
(三)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
(四)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犬只管理人员;
(五)有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
我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