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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解除(终止)邯郸市丛台区柳林桥街道平安社区卫生服务站等11家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四十三条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四十条等有关规定,解除(终止)邯郸市丛台区柳林桥街道平安社区卫生服务站等11家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二、名单如下
1、邯郸市丛台区柳林桥街道平安社区卫生服务站
2、丛台区和平街道广星源社区卫生服务站
3、复兴区胜利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丰园站
4、邯郸市丛台区丛西街道办事处仁泰社区卫生服务站
5、丛台区苏曹乡街道北海庄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6、邯郸修正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丛台区东环路药房
7、冀南新区马头德善药房
8、邯郸市邯山区博森大药房
9、邯郸市丛台区悦康药房
10、邯郸市联纺医药商场有限公司陵西药房
11、邯郸市丛台区盛真堂大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