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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邯郸哪些情况下无法办理房产证?

发布时间:21年03月26日          作者:拾掇拾掇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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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若是需要转让出售给他人,那么也仅仅只是转让了对房屋的占有,双方之间也只是依靠签订的书面合同来保障彼此的权益,然而一旦日后产生纠纷,其实对买卖双方而言都是很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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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均无法办理房产证,

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6、楼盘被法院查封;

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8、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9、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10、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11、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2、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13、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1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15、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16、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17、房产证办理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不予办理;

18、代办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代理公司)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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