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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教财〔2018〕39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切实保障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就学
2022年8月1日—8月31日
2022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1.原建档立卡家庭(含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防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
3.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6.烈士子女;
7.因新冠肺炎疫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特殊情况导致入学困难的学生。
按照上级相关单位文件精神执行,主要用于大学新生路费及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实行一次性救助。
1.网上注册并填写申请表:
系统网址http://dxxsjz.hee.gov.cn
申请表下载邮箱:pkjz123@163.com (密码987963*)
2.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再次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填写《2022年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大学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救助申请表》,并携带此申请表及以下证件交至邯郸市丛台区教体局资助中心。
①提供扶贫手册、低保证、特困证、残疾证、烈士证原件、复印,其它情况造成家庭贫困的学生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村、乡(镇)两级证明信];
②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学生父母页)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③户主及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2022年普通高考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⑤河北省招生考试网打印的高考成绩查询单;
⑥2022年河北省招生考试网打印的录取查询单(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⑦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一)初步审核
教育、财政、扶贫、民政、残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救助部门对大学新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分类核查审核。
(二)复核公示
审核小组对上报的拟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进行联合审查或入户调查。审查无异议作为拟救助对象。工作小组将救助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正式纳入救助范围,不得重复申请,重复救助。
注:申报信息务必属实!
咨询电话:0310-3128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