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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为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要求,阻断传播途径,防止交叉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控聚集性餐饮活动疫情传播风险,现通知如下:
一、停止大型聚餐活动。全县餐饮服务暂停承接红白喜事、公司庆典、节庆聚餐、生日宴、定亲宴、满月宴、乔迁宴等聚集性就餐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
二、严格落实防控指南。全县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守《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的要求,落实省、市、县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内部人员管理,落实环境卫生、食品采购和加工、顾客服务的防控要求,强化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严防疫情在餐饮环节传播。
三、强化冷链食品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公告对冷链食品管理要求,全面禁止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对采购国产冷链食品的,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采购的冷链食品要落实好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查验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资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措施,凡是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四、确保防控措施到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措施,从业人员要坚持每天晨检、消杀制度、科学佩戴口罩、落实扫码、测温、安装红外线人脸识别设备、设置“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提倡“光盘行动”等措施,并督促顾客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