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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在中心城区井店段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现公告如下
1、禁止通行路段
(1)龙井大街玉岭路口以南(向县城方向)。
(2)开元大街309国道与开元大街交叉口、平乐路与开元大街交叉口。
禁止通行车辆可绕行309国道。
2、禁止通行时段全天二十四小时
3、禁止通行车辆类型
严格执行《涉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涉县货运车辆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国Ⅵ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总质量3.5吨级以上)及以上)、柴油农用车、拖拉机等。
涉县交巡警大队即日起,将利用电子抓拍和现场处罚等方式,对大货车禁行路段,严管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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