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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在邯郸为您整理2021武安市慢性病申报流程、范围、地址、条件、资料、电话,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武安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
2021年度武安市城乡参保居民。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为12类29种,其中:
1、呼吸系统疾病3种: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哮喘;
2、循环系统疾病5种:冠心病、高血压病、慢性房颤、慢性肝炎、肝硬化;
3、泌尿系统疾病2种: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
4、造血系统疾病3种: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5、内分泌系统疾病3种: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6、代谢系统疾病1种:糖尿病;
7、神经系统疾病3种:帕金森综合症、脑血管病、重症肌无力;
8、风湿类疾病1种:类风湿关节炎;
9、免疫系统疾病2种: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
10、精神系统疾病3种:运动神经元病、精神病、癫痫病;
11、运动系统疾病2种:股骨头坏死、慢性骨髓炎;
12、其他疾病1种:非活动期结核病。
1、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地点:
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医保科(0310-5857657)、武安市中医院体检科(0310-3718135)、中煤武安十处医院体检科(0310-5619120)。(申报人任选其中一家医疗机构进行申报鉴定即可)
2、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地点:
(1)武安市第一人医院医保科承担8个乡镇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分别是:管陶乡、活水乡、徘徊镇、贺进镇、磁山镇、阳邑镇、武安镇、马家庄乡。
(2)武安市中医院体检科承担8个乡镇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分别是:北安庄乡、西土山乡、大同镇、康二城镇、伯延镇、淑村镇、石洞乡、上团城乡。
(3)中煤武安十处医院承担6个乡镇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分别是:午汲镇、矿山镇、西寺庄乡、北安乐乡、邑城镇、冶陶镇。
自2021年5月6日起,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全年随时受理。(节假日除外)
1、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三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二级公立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住院病历、诊断书。不能提供近期住院病历的,需提供近一年内二级公立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有连续就诊记录的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诊断证明。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提供乡镇卫生院出具的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诊断证明、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就诊记录等进行申报。
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符合门诊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统一调整为60%。门诊慢性病支付限额实行按病种年度最高限额管理,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病的,在最高限额病种基础上,增加一个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增加300元,增加两个及以上病种最高支付限额增加600元。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首先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当个人账户金额小于1元时,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医保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为400元,一个年度内累计扣除一次起付标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待遇保持不变。
其他区县可联系当地医疗保障局前往资讯办理,点击查看:邯郸市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地址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