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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冀人社字【2021】179号文件公布的数据,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如下
各灵活就业人员,请务必在2021年12月25日前申报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跨年度不能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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