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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如下
1、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2、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
3、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4、要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