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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传统佳节春节即将到来,邯郸警方提示广大群众,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及市政府办公室2020年第15号通知规定,自2020年3月起,我市实行全年全域禁燃烟花爆竹。也就是说,2021年我市将继续执行全年、全域禁燃烟花爆竹的规定,即:全年365天、全市20个县(市、区)全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城市、城镇和农村地区。
与此同时,对于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我市警方自去年底,部署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排查非法制贩、存储烟花爆竹的“黑窝点”“黑市场”,全力收缴一切流散社会和群众手中私存、私藏的烟花爆竹,严查严惩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此,警方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禁燃规定,同时,对提供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将视违法犯罪类别、涉案物品数量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