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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年11月13日          作者:拾掇拾掇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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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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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

1 、在接到上级文件后人事处起草评审通知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汇总个人申请情况报送人事处。

2 、人事处对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其中初职参评中职任职年限须满四年,中职参评副高及副高参评正高任职年限须满五年,若改评另多加一年。

3 、人事处为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发放职称评审相关表格,包括基本情况表、业务情况表(非高教系列人员填写)、教学情况表(高教系列人员填写)、科研情况表等。

4 、参评人员将参评材料分类报送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其中基本材料报送人事处,论文著作等报送科研处,教学情况报送教务处。

5 、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对参评人员分别进行量化打分。其中,非高教系列另安排述职,并由评委打分。

6 、学校召开专家评审(推荐)委员会进行专家评议(高教系列中职、实验系列中职为正式评审,其它为推荐)。

7 、专家评审(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8 、经公示无争议的推荐人员重新组卷上报省教育厅职改办,参加各系列正式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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